机关党委工作职责
2018-05-23 15:47  

中共山西农业大学机关委员会(以下简称机关党委)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,负责领导机关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,主要职责如下:

1.宣传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,并为其在机关的贯彻落实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。

2.加强机关党组织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。以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,指导各党支部积极开展党建工作,充分发挥机关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
3.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,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做好接收、审批新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。抓好机关党员的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工作;负责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。

4.领导学校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。积极推进学习型、服务型党组织建设,结合机关工作特点,抓好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。及时了解机关教职工的思想动态,将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。

5.健全党内生活制度,严格执行党的纪律。关心党员学习、工作和生活,建立健全党内激励、关怀、帮扶机制,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。保障党员民主权利,实行党务公开,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。协助学校党委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各部门干部的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。

6.领导机关部门工会、机关分团委、机关职代会开展工作,建设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机关文化。

7.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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